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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模式及审核模式的适用性
2016-04-28 18:26  

1.评估模式及其特征

对审核模式及其特点认识需要引申至评估模式。所谓评估模式,是指建立评估制度和进行评估实践的范式。目前,高等教育评估领域公认的三种最有影响的评估模式为:认证模式、分等模式和审核模式。

1)认证模式

“认证”可理解为对“资格”的审定。基于认证模式的评估叫认证评估(简称认证,也称合格评估)。认证评估就是按一定的认证标准作为最低标准,对办学资格进行审定。认证评估在美国得到了最成功的实践,它对美国的高等教育起到了“守门员”的作用。但近年来因它过分强调“投入”而对“产出”重视不够、涉及范围广而牵扯太多精力等种种弊端,受到了学界和政府的尖锐批评。尤其是对认证评估能否充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质疑。

2)分等模式

“分等”可理解为对“水平”的评定。基于分等模式的评估通常叫分等评估(也称水平评估)。分等评估不像认证评估那样仅仅满足于最低标准,而是采用具有一定区分度的指标体系。评估结论不像认证评估那样只是“通过”和“不通过”,而是设立了多个等级。考察重点从偏重于“投入”,转向更加注重“过程”和“产出”。评估内容也从“宏观”的和“定性化”的,转向了更加“微观”的和“定量化”的。分等评估似乎是要对过“粗”的认证评估更加“细”一些,但由此造成的评估成本的增加(“扰民”)、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类指导”),特别是对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侵害等,成为学术界和高校抨击的焦点。

3)审核模式

“审核”可理解为对“状况”的核实。基于审核模式的评估叫审核评估。审核评估有两种,一种叫外部审核(由外部机构对学校的审核,简称外审),另一种叫内部审核(由学校自己组织的审核,简称内审,也称自评)。审核评估不直接评估教育质量,而是通过评估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来对教育质量进行间接评估。审核评估基于两个观点:其一,如果学校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校的教育质量就能得到保证,因而无需直接针对质量进行评估;其二,如果学校缺乏完善有效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即使有优秀的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充足的资源,也难保证教育质量。审核评估强调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的“个头”。也就是说,审核评估(指外审,以下没有特殊说明,均指外审)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这个标准由学校根据学校的质量目标自己制定,然后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质量达到标准。审核评估关注的是“三个怎么样”,即:质量保证体系建得怎么样,运行得怎么样和效果怎么样;或者说“三个符合度”,即:质量标准与质量目标的符合度,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标准的符合度,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效果与质量预期的符合度。审核评估结论不像认证和分等评估那样要对学校进行定量评价和等级划分,而是针对上述的“三个符合度”进行定性分析与判断,特别是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与方向。

4)评估模式的特征

每一种评估模式都有其固有特征,认证模式判断的是与规定标准相比“差不差”和“有多差”,关注的是“差者”(或“差项”)。也就是说,是为了找出“差者”(或“差项”),因此其基本取向是向下的。这种模式能驱使“差者”(或“差项”)达标。分等模式判断的是与规定标准相比“好不好”和“有多好”,关注的是“优者”(或“优项”),基本取向是向上的,它能驱使争优。审核模式判断的是“是不是”:即该说的是不是说了(目标),说了的是不是做了(做法),做了的是不是有效(效果),无效的是不是改了(改进)。关注的是学校自身,不能进行高校之间的比较,基本取向是用自己的尺寸衡量自己。这种模式能驱使学校自律。

2.审核模式的适用性

首轮评估主要是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是对本科教学的建设、管理及改革等的全方位评估。评估内容既包括了本科教学“软”的方面,也包括了“硬”的方面,其中更侧重于“硬”的环境与条件。对参加过首轮评估并获得通过的高校,“硬”的环境与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新一轮评估应将重点放在“软”的方面,放在人才培养的内涵上。也就是说,对参加过首轮评估并获得通过的高校的新一轮评估,应把重点放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

人才培养质量是一个状态特性,有如产品质量,反映的是产品本身的性态。它来自于产品加工过程,但与产品加工过程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也就是说,高质量的加工过程总会加工出高质量的产品,但质量不高的加工过程有时也会加工出高质量的产品。换句话说,保证了某一时期的人才培养质量,不一定能保证任何时期的人才培养质量;只有保证了人才培养过程的质量,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长期质量。此外,许多工业产品的质量是直接可测的,但人才培养质量的可测性很差,许多特性具有潜在性(例如素质)和延时性(例如能力),是无法用一张试卷进行测量的。因此,直接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的操作性较差。

人才培养体系涉及了人才培养过程的所有要素及要素间的关联与作用,保证了这些过程的质量,就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因此,高校应该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和有效,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能达到要求。一个完善和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不仅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而且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性,同时还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改进(即提高质量的能力)。因此,对参加过首轮评估并获得通过的高校的新一轮评估,应该重点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怎样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关键是“三个怎么样”:即建立得怎么样,运行得怎么样,效果怎么样。也就是说,该“说”(广义上讲)的是否说到位(目标),说到的是否做到位(做法),做到的是否有效(效果)。高校应该依据一定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标准,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个体系应充分体现多样性和个性化。高校应该保证这个体系的高效运行,同时应对该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和持续改进,从而保证该体系的有效性。

对参加过首轮评估并获得通过的高校,新一轮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促进高校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质量保证的长效机制,这与审核评估模式的固有特征完全契合。因此,采用审核评估模式对已通过上轮评估的高校进行评估,也是非常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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