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计划,我校将于2017年接受审核评估。为了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各项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22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我校办学历史上自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的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此次审核评估要全面总结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学校在本科教学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查找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度剖析在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各种制约因素。在认真研究学校发展战略及方向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转型期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新一轮整体提升。
组织机构
(一)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成立本科教学工作评建指挥部
(三)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成立自评专家组等各专项工作组,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自评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四)在学校成立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各学院成立审核评估院级工作机构,并明确成员具体分工。
三、总体进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3月)
本阶段的工作总体目标是:通过举办讲座、调研交流,明确审核评估的本质内涵。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明确评估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评建工作之中,认真落实评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用评估标准指导日常工作。
1.制定审核评估建设方案。(2015年12月上旬)
2.编印《审核评估宣传学习手册》(第一集)。(2015年12月中旬)
3.邀请评估专家开展讲座。(2015年12月一次,2016年3月一次)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6年4月—2017年1月)
本阶段的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梳理学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关键点,找准切入点,进一步提升学校各项工作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建设。
1.部署审核评估各项任务。(2016年4月)
(1)制定审核评估各教学单位、部门任务分解表。
(2)召开审核评估启动暨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以积极投入审核评估、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主题的审核评估启动暨工作部署会议,就相关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2.各教学单位及部门认真梳理问题,分析薄弱环节,明确各项工作建设方向及措施,制定建设进程表,并开展建设工作。(2016年4月—2017年1月)
3.根据审核项目建设进程表,学校自评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及部门所负责的各项建设项目的工作进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2016年9月—2017年1月)
(三)自评整改建设阶段(2017年3月—2017年6月)
各教学单位及部门根据专家组的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建设,完成各项本科教学工作整改建设任务。
(四)模拟评估阶段(2017年7月)
1.制定模拟评估方案,做好模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形成模拟评估用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案头材料。
3.向自治区审核评估工作委员会汇报我校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情况。
4.邀请评估咨询专家进校,对我校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指导。
(五)整改冲刺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0月)
1.各教学单位及部门根据模拟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入进行整改建设。(2017年8月—2017年10月)
2.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修改《自评报告》,并形成终稿上报教育部评估中心。(2017年10月)
3.填报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接受评估前两个月上报数据,数据填报在半个月内完成)
4.完成支撑材料的建盒、归档、上架工作。(2017年8月—2017年10月)
5.完成案头材料的整理、编印工作。(2017年8月—2017年10月)
6.完成其他迎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