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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4-18 16: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广泛开展教学练兵活动基础上,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7422

比赛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科学楼613(文科组)615(理工组)

二、比赛组织机构

1.比赛评委会

由工会、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共同确定邀请学校相关专家组成

2.比赛仲裁委员会

主任:安雷

成员:乔洪滨、李冬梅、唐俊

三、报名要求

各单位按照《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名额分配表》所列名额(附件1)推荐参赛青年教师(197711日以后出生)人选,并填写《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推荐表》(附件2,420日下班前报至校工会(联系人:杨枫 电话:6575739)。

四、比赛规则及流程

1.每位选手课堂讲授限时15分钟,用普通话授课,13分钟时工作人员给以提示,15分钟时比赛结束。前一位选手讲授完毕,后一位选手立即准备授课多媒体,最多用时5分钟,超过5分钟后的时间,计入本人讲授时间。

2.参赛选手须使用多媒体课件,同时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可使用板书及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教具,助讲人数限定在5人以内,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3.参赛选手须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编写教案,于421日下午4:00前将打印稿(理工组9份,文科组7份)交至科学楼613,同时进行比赛排序抽签及试机。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办法

(一)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评分办法。

1.教学技能比赛总分为100分,评分结果采取当场公布分数的形式,从第四名开始,现场公布前三名教师的得分,依次类推。

2.评委实行实名制。选手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参赛教师的最后得分,评分将及时予以公示。

3.比赛过程中遇有争议事项,应提交比赛仲裁委员会解决。

六、奖励办法

各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其余为优秀奖。

特此通知  

                                           校工会 教务处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

                                                        201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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