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字〔2023〕41号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加强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的分析、反馈、应用,促进教师教学反思并提升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单位关注对象
各教学单位每学期需根据上一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结合领导干部听课、同行评教等教学质量评价反馈信息,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开展跟踪听课及帮扶指导工作。
(一)跟踪帮扶要求
1.做好沟通交流。与教师进行至少一次深入的沟通交流,帮助任课教师从自身教学方面查找分析原因;
2.多途径调查分析。可通过组织开展学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中期学生反馈等方式,多途径调查分析原因;
3.跟踪听课。组建专家组深入课堂听课,通过跟踪听课,进一步帮助教师查找原因并明确教学改进的方向;
4.开展帮扶指导。为教师指定帮扶指导教师,结合分析调查情况制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帮扶指导工作。
(二)跟踪帮扶反馈
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形成跟踪帮扶情况总结报告,并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及帮扶指导记录做好存档。
二、校级重点关注对象
各教学单位授课教师在连续6个学期的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教师排名中,有3次以上或连续3次进入后5%教师,则列为学校重点关注对象。
(一)跟踪帮扶要求
组建专家组,通过进入课堂听课、学生座谈会、调查问卷、中期学生反馈、教学咨询等形式,多渠道收集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诊断和帮扶指导工作。
(二)跟踪帮扶结果处理
1.通过跟踪听课及帮扶指导,教师在连续3个授课学期的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教师排名中,均脱离本单位后5%,则不再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2.通过跟踪听课及帮扶指导,教师在连续3个授课学期的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教师排名中,有1次未脱离本单位后5%,则暂停该教师的授课工作。
(三)跟踪帮扶效果认定
1.暂停授课教师需重新参加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后,学校组建专家组进行考核认定。
2.若考核认定通过,则该教师可继续开展课程教学工作;若考核认定不通过或通过后再次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则建议对该教师予以转岗处理。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