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树立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责任意识,从学生的视角审视课程教学质量,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升,现将本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人员
学校所有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在读学生。
二、评价时间
第十四教学周周二至第十七教学周周二(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1日)。
三、评价方式
学生通过登录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期课程进行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其中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课程另行安排。
四、评价组织安排
学校不集中组织学生进行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各教学单位可视情况自行组织评价或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评价。
五、评价结果汇总
学校在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束后(2021年12月21日17:30系统关闭)进行评价数据统计汇总。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请于第十七教学周周五(2021年12月24日)前将评价汇总结果送交至明德楼315室。
六、评价结果反馈
学校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学校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数据分析报告,并将报告和课程评价数据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在学校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评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分析报告,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持续改进措施,同时就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与本单位教师进行充分的交流反馈,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的改进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和每门课程上,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联系人:田彩玲,电话:6577309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