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树立广大师生的教学质量责任意识,落实课堂教学质量常态监控评价机制,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升,现将本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人员
学校所有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在读学生。
二、评价时间
第十三教学周周一至第十五教学周周五(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1日)。
三、评价组织安排
学校不集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其中工程训练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在规定时间内单独组织学生完成本单位课程的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果汇总
学校在学生网上评价结束后(2020年12月11日17:30系统关闭)进行评价数据统计汇总。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请于第十六教学周周五(2020年12月18日)前将评价汇总结果交至明德楼315室。
五、评价结果反馈
学校通过对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形成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数据分析报告,并将报告和课程评价数据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单位在学校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评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持续改进措施,同时就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与本单位教师进行充分的交流反馈,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的改进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和每门课程上,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联系人:梁海欧 田彩玲,电话:6577309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