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疫情期间在线教学质量,达到“标准不降、实质等效”的教学目标,学校开展了师生在线教、学体验问卷调查、教学在线教学需求问卷调查、督导日常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以及教师在线教学能力培训等工作。基于前期工作的基础及现阶段在线教学的特殊性,为进一步提升在线教学质量,现就近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督导、同行听课力度,促进教学沟通交流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督导、同行进行日常在线听课工作,并积极开展在线教学经验交流、反馈,共享在线教学经验、方法,共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二、加强学生评教不理想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帮扶指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评教结果不理想教师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校院两级专家专项教学帮扶指导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重点关注教师及上学期学生评教处于各教学单位后5%教师的帮扶指导工作。重点关注教师每学期至少被5位专家进行课堂指导,其中学院专家不少于3位;各教学单位学生评教后5%教师每学期至少被3位专家进行课堂指导,其中学院专家不少于2位。(本学期重点关注教师名单由教发中心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上学期学生评教处于后5%教师见评教手册)。
三、加强本学期试承担课程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导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讲课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开展校院两级专家专项教学评价指导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通过2019-2020学年新教师讲课资格认定初审并在本学期试承担课程的新教师进行专项评价指导工作。各教学单位的新教师每学期至少被3位专家进行课堂指导,其中学院专家不少于2位。新教师至少每讲授8学时课程邀请指导教师进行一次指导,并做好教学反思记录。(具体要求见“关于进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新教师助教工作及跟踪听课工作的通知”〔2020〕7号)。
四、其他
1.教发中心负责组织学校专家组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及各类专项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明确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在线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专家、教师完成各项工作,并将本单位开课教师的具体课程安排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单位内部共享。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教学帮扶指导工作。
3.各教学单位开展各项帮扶指导评价工作的教师要做好记录,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反馈,促进教学质量的共同提高,各项记录由本单位存档。各教学单位就相关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收集、分析、总结和反馈,以保证在线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联系人:梁海欧 电话:6577309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在线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试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