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树立广大师生的教学质量责任意识,完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机制,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升,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评教学生范围
学校所有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在读学生。
二、评教时间
第十三教学周周一至第十五教学周周五(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13日)。
三、评教方式
所有课程通过登录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其中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课程另行安排。
四、评教组织安排
学校不集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各教学单位可视情况自行组织评教或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评教。
五、评教结果汇总及反馈
学校将在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关闭后(2019年12月13日17:30关闭)进行评教结果数据统计,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请于第十六教学周周五(2019年12月20日)前将评教汇总结果交至明德楼(原教研楼)315室。学校对所有评教结果集中统计、分析后,将反馈至各有关教学单位。
六、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学生行使评教权利,真实、客观、负责、及时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评教结果的有效性,同时请及时反馈评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评教工作,促使评教工作的不断完善。
联系人:田彩玲,电话:6577309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