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2号
为加强教学信息反馈、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教学生范围
学校所有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二、评教时间
第十三教学周周一至第十五教学周周五(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14日)。
三、评教方式
所有课程通过登录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其中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课程另行安排。
四、评教组织安排
学校不集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各教学单位可视情况自行组织评教或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评教。
五、评教结果汇总及反馈
学校将在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关闭后(2018年12月14日17:30关闭)进行评教结果数据统计,工程训练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请于第十六教学周周五(2018年12月21日)前将评教汇总结果交至教研楼310室。学校对所有评教结果集中统计、分析后,将反馈至各有关教学单位。
六、有关要求
评教环节是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的重要途径之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学生行使评教权利,真实、客观、负责、及时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评教结果的有效性。
联系人:田彩玲,电话:6577309。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