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收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视察小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的视察报告,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17年5月起至2021年5月止。
5月24日至26日,全国高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视察专家小组入校开展评估工作,通过听课、视察学院教学设施、与师生座谈、参加学生作业评图和模型讲评、查阅教学材料等对我校建筑学专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
视察组认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评估自评报告》反映的情况属实;视察期间,学校与院系对本次评估高度重视,为评估视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院系领导及师生所展现出的诚挚热情和认真态度,给视察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视察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的办学特点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领导理解建筑学专业教育办学规律,十分重视建筑学专业教育,为建筑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建筑学教学环境特色鲜明,建筑学专业教学氛围浓厚;设计课专用教室、评图空间、展示空间等教学设施配套齐全,教学条件良好;教学队伍团结,教师爱岗敬业,领导工作踏实;学生生源好,求知欲强,思想活跃,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建筑学教学体系不断完善,结合地域文化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建设有特色;内蒙古工大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实践基地与教学结合紧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同时,视察组就进一步改善我校建筑学专业的师资队伍结构、梳理和完善课程结构、开展建筑学专业教学研究工作、优化建筑学教学空间布局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供稿:宣传部 安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