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51号令)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06〕31号)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经各单位推荐、教务处初审、校外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网上公示等环节,共有24个项目获得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其中李卫国等申报的“机器人教学平台建设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研究与实践”等7项成果获一等奖;田保军等申报的“基于CDIO模式软件类核心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等7项成果获二等奖;毕俊喜等申报的“数控系统及仿真技术(教材)”等10项成果获三等奖。
本次的获奖项目是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内容涉及实践教学创新与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教学内容及教材建设、教师培养与教师发展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学校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所取得的新进展,对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供稿:教务处 徐睿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