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举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能力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6年10月26日 14:46  点击:[]

                         内工大 教发字〔2026〕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落实自治区教育数字化转型要求,以人工智能+教育为牵引,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能力,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决定举办第二届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能力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赛促建、以赛促用、以赛促优”的核心理念,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与教学创新成果,推动平台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助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二、参赛对象与赛道设置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教师。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团队参赛,团队参赛成员不超过3人,不允许跨校组队。

(二)赛道设置

我校教师参加高等教育赛道,该赛道面向普通本科学校教师,重点考察平台+生成式AI解决教学重难点、创新案例或工具开发能力。

三、竞赛内容与形式

采用“线上知识测评+线下案例答辩”双轨模式,结合项目评审标准综合打分。

(一)线上知识测评。考察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核心功能、教师信息化素养、政策理论、基础应用、典型教学场景的熟悉程度。

(二)线下项目答辩。个人或团队需要提交一份基于本赛道考察重点的应用案例报告,在决赛中进行现场陈述与答辩。

四、竞赛安排

(一)报名

2026年10月30日12:00前,个人或团队参赛教师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能力竞赛报名表纸质版交至明德楼326室(附件2)。

(二)材料提交

2026年11月11日17:00前,参赛教师将案例/设计方案(PDF)和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希吉尔处。

联系人:徐阿梅  希吉尔,联系电话:0471-4951291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能力竞赛活动的通知

             2.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我校教师应用能力竞赛报名表

             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能力竞赛案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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