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字〔2026〕11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鼓励我校教师主动适应教育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总结和推广具有校本特色的AI教学应用成果。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通知要求,面向我校教师征集人工智能应用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及报送要求
(一)参加人员
我校全体在职教师。
(二)案例类别
本次征集面向高等教育设置以下三个类别(详见附件2):
1.用AI:聚焦人工智能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2.创AI:聚焦教师主导或参与的人工智能教学工具或资源开发;
3.护AI:聚焦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伦理、安全、规范与人文关怀。
案例应围绕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突出问题导向与应用实效,形成具有代表性的教育应用实践。
二、参与方式及报送流程
(一)报送与推荐流程
1.教学单位推荐阶段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于2026年4月21日前,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将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希吉尔处。
2.案例材料报送阶段
请于5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希吉尔处:
(1)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Word+盖章PDF)
(2)课件(PPT格式)
(3)案例视频(MP4格式)
材料统一以“学院+姓名+案例类别”命名。
(二)平台填报
通过学校初审的教师,于2026年5月7日—5月17日期间,登录活动专栏完成案例材料上传与提交,具体事项待后续通知。
三、材料规范及制作要求
教师按照案例征集指南(详见附件2)规定的案例内容、制作要求、提交规范制作案例材料。案例中使用的人工智能工具或教学平台应符合国家人工智能应用相关政策要求,选用安全可控、内容适宜、通过审核的国内人工智能教育平台工具。案例不出现平台工具单独的 Logo图标,不出现引导式外链(如二维码、联系方式、超链接、网址等)。案例制作使用统一规定模板(从附件2中下载)。
1.视频要求:所有涉及视频的案例,主讲人不出镜,采用“PPT+录屏+解说”形式。画面严禁出现学生正面图像,AI生成内容必须标注。
2.PPT及材料要求:不得出现应用平台的Logo、二维码、网址等外部链接;不得出现任何个人联系方式;案例所涉及的AI平台及工具必须为国产。
3.原创性要求:案例须为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4.推荐原则:案例征集坚持教师自愿参与、单位择优推荐原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案例创作与报送,严格按照案例征集指南要求做好案例审核,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徐阿梅、希吉尔,联系电话:4951291
附件1.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
附件2.案例征集指南与模板
附件3.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