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教学观摩月”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02日 14:53  点击:[]

2018〕20号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继续开展“教学观摩月”活动,本学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承担教学观摩课的教师

学校将邀请教学技艺娴熟,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经验丰富的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承担教学示范观摩课。

二、时间安排

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在第10教学周至第13教学周(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三、实施办法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动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活动。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2学时,未获得“内蒙古工业大学讲课资格认定合格证”的新教师需完成8学时以上的教学观摩学习。

2.承担观摩课的教师应按照观摩课表进行授课,如遇特殊情况授课时间、地点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3.观摩的教师需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观摩记录表》(附件2,并在观摩结束后请授课教师确认签字,记录表由教学单位存档

四、其他

1.请教师在教学观摩时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观摩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进行观摩研讨,分享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并将观摩研讨会纪要存档。

联系人:田彩玲   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观摩记录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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