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4〕54号有关规定,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拟报废台式电脑、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碎纸机、五节柜等资产,共12件,原值70910元,净值0元。公示如下:
*表中所列值来源于学校“国定资产数据库”
以上表中待报废设备公示期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按报废处置。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推动校院两级合作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教师讲课资格认定合格名单的通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