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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修订)
2017-03-14 14:51  

内工大    校发【201248   签发人:邢永明

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教学信息,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运行,充分发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及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成立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督导组。

一、教学督导组的组成

教学督导工作由学校及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完成。学校教学督导组由具有丰富教学及管理经验、热心于学校发展、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学校可聘用部分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离退休教师加入教学督导组,发挥他们的优势,进行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组的职责

(一)对本(专)科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与评价

1.教学督导组工作范围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

2.工作方式主要是对教学过程的各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包括跟班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各类调查问卷、查阅各类教学文件(资料)、考场巡视等。

3.各学期围绕上述工作范围,可将某项或某几项教学环节作为督导重点开展工作。

4.教学督导组配合学校各类教学检查、评估验收开展工作。

5.根据教学情况,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与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6.协助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教学文件。

(二)做学校教学管理决策的参谋

1.参与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方针和教学改革方案的讨论,并对贯彻、落实过程进行调查了解。

2.检查有关单位对各项教学管理及教学保障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有关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三)关心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1.关心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咨询意见

2.关心指导青年教师及新任教师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对学校组织的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活动,给予关心、支持和指导。

3.探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三、教学督导组自身建设

1.发挥督导组的集体力量,以高度责任心、严谨求实的态度履行职责。言传身教,以热情对待教师和学生及工作。

2.结合工作任务组织学习,提高督导组成员的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

3.加强与学校老教授协会的协作,以取得更多的支持。

四、教学督导组管理

1.学校教学督导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为便于开展工作,学校督导组挂靠教务处。

3.教学督导组成员由主管校长聘任,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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