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字〔2024〕11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促进学校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系广大师生,了解教学,关注教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抓好课堂文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全校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二、听课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三、听课范围及方式
领导干部可选择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各类课程进行听课,可根据课程时间安排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以单独听课和随机检查为主,不需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四、听课要求
1.根据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有关要求,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的领导干部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至少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2.各教学单位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5次,其中,学院书记、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人应至少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3.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可自行安排听课次数,但应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4.领导干部听课时要注重从教师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对教师教学发展的支持、课程教学改革等多方面考察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同时应关注听课所在教学楼的教学秩序,学生学习状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课过程中如发现较重要问题,应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教师及时改进,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听课评价
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选课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上进行。每次听课后,应及时通过电脑端/手机端登录平台填写完成听课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各单位(部门)应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协同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安拴霞,纸质版送至明德楼315室。
联系人:田彩玲 安拴霞,电话:6577309。
附件:
1.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领导干部听课评价操作流程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