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字〔2023〕3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号)的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相关安排,我校决定举办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已获得前三届自治区大赛特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以主讲教师身份参加同一组别的比赛。
(二)比赛分组
大赛根据“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和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7个组,前5个组的参赛教师将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统一划分为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进行比赛,并评选个人(团队)奖。第6组(课程思政)的参赛教师将不分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划分赛道,统一进行比赛并评选个人(团队)奖。第7组(产教融合)名额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大赛流程
大赛分教学单位推荐和校级比赛两个阶段。
(一)教学单位推荐阶段
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前完成推荐报名工作。每个教学单位最少推荐3名教师(团队)参加,推荐的教师(团队主讲教师)中至少有1名为正高级职称教师。
(二)校级比赛阶段
2023年12月26日开始进行校级比赛。校级比赛主要为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第一阶段为网络评审,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内容为教学设计创新汇报。所有参赛选手,依据网络评审(60分)与现场评审(40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奖。
1.网络评审
参赛教师需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将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等相关材料上传到大赛报名系统。专家评委将于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进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满分为60分,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成绩占4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成绩占20分。校赛报名系统及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2.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阶段拟于2024年1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评审专家依据参赛老师的汇报进行10分钟的提问交流。现场评审满分为40分。
3.计分方式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三部分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总得分,具体各项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4.材料要求
校级比赛参赛教师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书
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2(申报书中参赛组别一栏,从“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课程、课程思政及产教融合”七个大组中选择符合课程归属的一项填写),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的创新举措、过程与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的育人特点和要求,发现和解决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真实问题”。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3。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
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团队)奖与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团队)奖。校赛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奖项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优秀组织奖。对大赛开展过程中,教师参与度高、大赛成绩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组织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参赛教师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的相关材料,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等信息情况。
(三)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第四届内蒙古工业大学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ngdjsfz@126.com。
(四)请准备参加教学创新大赛的教师于2023年12月14日之前,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加入教学创新大赛群。
联系人:徐阿梅 刘璐璐
电话:4951291
附件:
1.大赛评分标准
2.大赛申报书
3.大赛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4.大赛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
5.第四届内蒙古工业大学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