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欢迎您!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2023-09-27 17:27  

内工大 教发字20233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促进学校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系广大师生,了解教学,关注教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抓好课堂文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全校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二、听课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三、听课范围及方式

领导干部可选择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各类课程进行听课,可根据课程时间安排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以单独听课和随机检查为主,不需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四、听课要求

1.根据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有关要求,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的领导干部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至少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2.各教学单位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5次,其中,学院书记、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人应至少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每次不少于1学时)。

3.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可自行安排听课次数但应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4.领导干部听课时要注重从教师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对教师教学发展的支持、课程教学改革等多方面考察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同时应关注听课所在教学楼的教学秩序,学生学习状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课过程中如发现较重要问题,应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督导教师及时改进,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听课评价

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选课在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内进行。每次听课后,应及时登录系统填写完成听课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各单位(部门)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协同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安拴霞,纸质版送至明德楼315室。

联系人:田彩玲 安拴霞,电话:6577309。


附件:

1.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听课评价操作流程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27


附件【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听课评价操作流程.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备案号:@ 2016 imut.edu.cn 蒙ICP备05000412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