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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14 17:11  


内工大 教发字2023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评审办法(试行)》(内工大 校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岗,承担本科课程教师。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主讲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

4.近五年来,至少有3年为本科生授课。

5.近两次的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6.近一学期未发生一般教学事故;近一学年未发生较重大教学事故;近两学年未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7.近两年未受过其他处分。

(二)“杰出教学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获得过优秀教学质量奖。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至少主讲2门本科课程(其中讲授公共基础课教师,需至少主讲1门本科课程)。

4.近五年来,至少有4年为本科生授课。

5.近两次的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为优秀。

6.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

7.近两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8.近两年未受过其他处分。

二、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报送至所在单位教务办公室。

教学质量奖原则上集中在当学年第一学期申报,如第一学期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在第二学期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2.教学单位推荐

教学单位应对照申报条件结合以往日常教学检查、同行专家听课、领导干部听课、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等多方面结果对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各教学单位将教师申报表、课程表、申报汇总表及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统计表等相关材料于本学期第四教学周周五(922日)前报送至明德楼315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田彩玲处。

各教学单位当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数的6%;杰出教学质量奖不设名额限制

3.参评人员初审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参评人员。

4.学校评议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课堂听课、考查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检查教学文件、教学成果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申报“杰出教学质量奖”教师须在评审周期内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论文。

5.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三、表彰及奖励

1.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教学质量奖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奖、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凡在参评学年出现教学事故者,将取消本次教学质量奖参评资格。

2.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承担教学观摩课及指导青年教师等任务。


联系人:田彩玲;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2.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

3.在编在岗教师统计表

4.教学质量奖申报教师课程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914


附件【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在编在岗教师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教学质量奖申报教师课程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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