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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2023-03-14 17:29  


内工大 教发字20238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意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发〔2017〕60号)的规定,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全校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二、听课时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三、听课内容

领导干部可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及专业背景在全校范围内选课、听课,也可参考公布的教学观摩课安排表(附件1)选课、听课。

四、听课要求

根据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有关要求,校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分管思想政治相关工作的校领导需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2次。各职能处室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各教学单位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领导干部听课时要注重从教师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对教师教学发展的支持、课程教学改革等多方面考察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同时应关注听课所在教学楼的教学秩序,学生学习状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课过程中如发现较重要问题,应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督导教师及时改进,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听课评价

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选课在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内进行。每次听课后,应及时登录系统填写完成听课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田彩玲处,纸质版送至明德楼315室。

联系人:田彩玲,电话:6577309。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听课评价操作流程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14



 

附件【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观摩课安排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听课评价操作流程.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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