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全区教育系统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党政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教学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暂缓返校期间线上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加强对线上教学“教”和“学”以及对线上教学管理和服务的督导,探索建立与健全线上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二、工作方式、内容及工作安排
1.本着服务、保障教学的原则,暂缓返校期间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两级线上教学督导制度,主要针对开设课程的教学准备、教学组织与实施情况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等开展线上教学督导。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全校线上教学督导及整体信息分析反馈等工作,同时负责校级督导工作整体安排、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线上教学督导工作整体安排、组织实施、信息分析反馈等工作。
2.线上教学校级督导成员由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线上教学院级督导成员由学院督导组成员、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专家库成员及院领导组成。
3.督导成员根据线上教学开课情况开展课程督导,重点督导内容参考《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课程线上教学评价表(试用)》(附件1)中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指标。
4.原则上每位校级督导成员每周完成五次以上督导任务,每位院级督导成员每周完成三次以上督导任务。督导过程中须重点关注新教师,学生评教结果不理想教师及申报职称评审、申报教学质量奖等教师的线上教学质量。
5.督导成员应及时了解、如实反映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突发情况,及时上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6.各教学单位须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线上教学督导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及时掌握线上教学情况并进行改进完善,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学校将适时邀请各教学单位交流反馈所做工作及取得成效。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暂缓返校期间线上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线上教学督导工作,落实落细线上教学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线上教学组织有秩序,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2.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将针对线上教学组织安排、师生教学准备、线上教学过程、教师线上教学方面的需求与困惑以及学生学习体验、学习效果等方面,分别面向全校教师及学生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学生课程学习体验及线上教学质量。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将及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各教学单位应鼓励教师充分关注、积极参与并有效利用调查结果,促进线上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3.基于师生在线调查结果及教师在线教学需求,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将联合二级教学单位持续开展在线教学技术、方法、手段等培训,提升教师在线教学能力和水平,保证线上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挖掘教师线上教学的特色与创新做法,及时将线上教学方面典型案例(含图片)报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田彩玲 电话:13015015939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课程线上教学评价表(试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