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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1-05-26 09:47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创建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校中心工作,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加大高水平教师团队建设力度,优化教师发展成长环境,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二、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我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活动安排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晓琪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武 乌迪 刘利强 刘醒君  李巴津  李冬梅 李利军

陈博 陈芙蓉

2.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发现、挖掘“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并结合创建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从本职岗位做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落实创建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附件1),认真组织创建工作,并对照创建标准,注重老中青传帮带。

4.组织评选推荐。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学校按照创建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优势,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团队进行遴选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1个名额。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及其成员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草原英才”“自治区教学名师”“自治区高校创新团队”“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620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送交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5),电子版发送至zlgl@imut.edu.cn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团队主要业绩和事迹的佐证材料(一式1份,反映代表性成果、业绩等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田彩玲;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526

 

附件【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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