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专业做好自评自建,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06日(周五)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新城校区明德楼205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已经提交认证(评估)申请或准备进行申请的专业、已经提交自评报告或准备提交自评报告的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
3.其他工科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本次交流会。
四、主要内容
1.由已完成入校考察环节的城乡规划、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三个专业进行经验分享。
2.参会教师进行讨论与交流。
五、有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到达会场,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联系人:杨斐 联系电话:6576193 13948109776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