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字〔2020〕6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19-2020学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下简称《状态数据》)、2020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采集和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高基表》《质量报告》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监测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做好各项数据填报及撰写工作,保证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9月24日)
9月24日学校组织召开办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启动布置会,明确任务分工、数据填报原则、数据项变化等情况。
第二阶段:各单位填报及撰写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
各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采集及填报《状态数据》、《高基表》,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部分,所采集填报的数据和撰写的文字部分需经本部门、单位数据审核人进行审核。数据填报员在填报时请勿改变表格原格式。数据采集及文字撰写任务分工见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及数据采集流程见附件3。按照各采集项目的表格填报顺序及说明(见附件4),由数据填报员先在数据表模板中进行填报后上传至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平台(http://219.225.215.97/tqnmaep/login)中。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审核与上报阶段(10月15日—20日)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所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报学校审议后提交上级平台。对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部分进行统稿后,形成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学校审议后提交上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公布。
第四阶段:数据总结分析阶段(10月20日—30日)
依据当年采集的各项数据,分析学校教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建设方向,为学校及各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应严把数据质量关,按照工作进度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数据采集关网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2.数据填报任务分为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各部门、单位按照各类数据项目的填报任务分工,做好日常工作中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数据的原始台账,做好数据支撑资料的建档留存,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的详实准确。
3.各部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数据的审核与填报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数据审核人,数据填报员为具体责任人,所确定的数据填报员应相对稳定。各责任单位登记并核对数据填报员信息,于9月24日下午5:00前将《2020年数据填报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张悦办公自动化。
4.本次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填报、审核、提交等工作均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平台内进行,高基表数据填报责任单位需要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上级部门存档备案),状态数据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学校通过平台收到的数据,即视为经责任单位审核人审核无误的数据。
5.质量报告文字撰写部分需要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2020年10月20日前将质量报告文字撰写部分的纸质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至明德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杨斐办公自动化。
四、其他
1.为保证采集过程中的及时沟通,请负责数据填报的数据员加入“工大教学状态数据采集”QQ群,群号:819107837。填报指南、数据表模板等资料请到该群文件中进行下载。
2.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杨斐、张悦,联系电话:6576193,13948109776。
附件:
1.2020年数据填报员信息登记表
2.2020年数据采集及文字撰写任务分解
3.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及数据采集流程
4.各采集项目的表格填报顺序及说明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