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字〔2019〕8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18-2019学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以下简称《状态数据》)、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相关支撑数据采集(以下简称《质量报告数据》)和2019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等相关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状态数据》、《质量报告数据》、《高基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监测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报。
2.数据填报任务分为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各部门、单位按照各类数据项目的填报任务分工,做好日常工作中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数据的原始台账,做好数据支撑资料的建档留存,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的详实准确。
3.各部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数据的审核与填报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数据审核人,数据填报员为具体责任人。所确定的数据填报员应相对稳定,并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数据填报培训。对拖延填报、数据不实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填报人员的责任。
4.各部门、单位应按时报送所负责的各项数据项目,以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保证数据按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学习与培训(9月20日—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和各协助单位登记并核对数据填报员信息,如有变动请填写《2019年数据填报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于9月23日前发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将组织2019年数据填报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各单位填报及撰写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各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采集及填报《状态数据》、《质量报告数据》、《高基表》,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部分,所采集及填报的数据和撰写的文字部分需经本部门、单位数据审核人进行审核。数据填报员在填报时请勿改变表格原格式。数据采集及文字撰写任务分工见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及数据采集流程见附件3。按照各采集项目的表格填报顺序(见附件4),由数据填报员在数据表模板中进行填报后上传至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平台(http://219.225.215.97/tqnmaep/login)中。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审核与上报阶段(11月1日—15日)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所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报学校审议后提交上级平台。对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部分进行统稿后,形成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学校审议后提交上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公布。
第四阶段:数据采集总结阶段(11月16日—20日)
依据当年采集的各项数据,分析学校教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建设方向,为学校及各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按照工作进度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数据采集关网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本次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填报、审核、提交等工作均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平台内进行,不需要责任单位额外提交数据的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校通过平台收到的数据,即视为经责任单位审核无误的数据。
3.质量报告分为支撑数据填报及文字撰写两部分。支撑数据在教学质量监测平台中填报。质量报告撰写具体要求:文字包含的数据应与所填报数据一致;撰写内容论证有力、表述规范,如实展现学校的特色、亮点。通过撰写质量报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文一律采取文字和数据叙述,避免在文中直接插入表格显示数据。质量报告文字撰写部分需要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2019年10月20日前将质量报告文字撰写部分的纸质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至教研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pjb@imut.edu.cn。
四、其他
1.为保证采集过程中的及时沟通,请负责数据填报的人员加入“工大教学状态数据采集”QQ群,群号:819107837。填报指南、数据表模板等资料请到该群文件中进行下载。
2.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杨斐、张悦,联系电话:6576193,13948109776。
附件:
1.2019年数据填报员信息登记表
2.2019年数据采集及文字撰写任务分工
3.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及数据采集流程
4.各采集项目的表格填报顺序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