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补充到学校教学岗工作的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讲课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内工大校发〔2017〕60号)的规定,开展2019/2020学年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19年新补充到学校教学岗位且未通过讲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含统分毕业生、调入的无教学经历的教师或有教学经历但职称为讲师以下的教师、非教学岗拟转为教学岗的教师)均需参加培训。
二、培训方式
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以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培训
自学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学校管理制度。
2.校史、师德师风教育
使新教师了解学校的历史、取得的成就、现在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强化“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育人意识,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爱校的崇高理想。
3.教学理论与技能培训
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念、课程设计及实施、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评价、教学学术与科学研究、教学观摩与咨询、优秀教师示范教学、教学经验交流讲座及课堂教学实践等。
4.助教工作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每学期进行至少30学时的助教工作,尽快熟悉整个教学环节。
5.观摩学习
通过听取优秀教师的观摩课,向优秀教师学习课堂教学方法及教学组织技能、技巧。
6.课堂教学实践
在集中培训前期和后期分别进行课堂教学实践,通过专家指导、学员互评、学员观看自己教学录像以及教学反思等过程发现自身教学短板,提升教学技能。
7.个人研修
利用课余时间,阅读推荐书单或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平台”、MOOC,视频公开课等平台选择课程进行研修、学习。
四、新教师考核办法
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实行考勤、助教工作、观摩学习、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培训心得体会撰写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完成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所规定的环节,并经考核合格的新教师方可申请参加讲课资格认定;培训不合格者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汇总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于9月20日前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教研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ngdjsfz@126.com。
交登记表时领取《内蒙古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养协议书》,由青年教师所在单位、指导教师、青年教师本人签订三方协议后,于9月30日前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备案。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登记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