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5号
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 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内教高便字〔2018〕5号)的要求,为了全面客观总结我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撰写原则
质量报告应充分结合学校的实际,在客观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全面、系统地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2017-2018学年本科人才培养现状和教学质量。
二、支撑数据的时间截点要求
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内容的起止时间范围为:财务数据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如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照学年度计算,起止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内容撰写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共包括八个部分,分别是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队伍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民族教育情况,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个部分都由一个牵头单位负责文字的汇总,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文字或数据支撑的内容,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完成。撰写内容的具体分工见附件1。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支撑数据填报
本年度的支撑数据填报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平台”中完成,网址:http://219.225.215.97。录入数据的用户名、密码、数据的时间截点及数据录入的时间段与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的时间一致(2018年10月30日前填报完成),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及数据表格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 各部门、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质量报告撰写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常态化,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质量报告要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如期把学校的特色、亮点展现出来。通过编写质量报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
2.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质量报告的撰写及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填写完成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联络员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47675054@qq.com。
3.各牵头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高质量报送所承担部分的报告内容的撰写与支撑数据的填报,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报告内容撰写部分的纸质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教研楼3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47675054@qq.com。
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文一律采取文字和数据叙述,避免在文中直接插入表格显示数据;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凡标注“近三年”的项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相关数据信息须与学校当年度填报的《高等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联系人:杨斐、张悦,联系电话:6576193。
附件:
1.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内容任务分工
2.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及数据表格
3.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填写说明
4.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