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4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今年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为了推动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均需明确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和数据填报人员,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原则上应为部门主要领导。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填报完成的《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交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各责任单位按照所分解的任务(见附件2),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印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后,责任单位的数据填报人员以“填报用户”身份登陆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平台(以下简称“质量保障平台”,网址:http://219.225.215.97),负责完成所有数据的录入及校验工作,协助单位不进入平台录入数据。
3.需要协助单位提供的数据项,由协助部门按照责任单位的要求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给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负责审核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正数据;如属协助部门提供的数据,责任单位要及时与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责任单位审核数据无误后,在质量保障平台内以“一级审核用户”审核并提交数据。
6.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各部门上报的数据,经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后提交。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学习与培训(9月17日—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和各协助单位的数据填报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保障平台状态数据填报培训,确保数据质量,按时完成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数据填报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各单位填报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1. 10月8日-10月20日:各相关采集责任单位完成9个“基础数据”表的数据填报与审核,为了保证后续表的填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三个部门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基础表的填报工作。
(1)10月8日前:人事处完成“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与审核;
(2)10月9日前:教务处完成“表1-5-1专业基本情况”的填报与审核。
(3)10月20日前:
人事处完成“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的填报与审核;
教务处完成“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的填报与审核;
科学技术处完成“表1-8-2科研基地”的填报与审核。
2.10月21日-10月31日:各责任单位完成其他表数据填报与审核。
不关联基础数据表的固定表,可于10月8日开始填报、审核。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与审核阶段(11月1日—15日)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将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后形成《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报学校审议后提交教育部采集系统平台。
第四阶段:数据采集总结阶段(11月16日—20日)
依据《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找准学校教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建设方向,为各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并按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本次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填报、审核、提交数据及学校审核、退回表格等工作均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内进行,不再需要责任单位另外提交数据的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校通过平台收到的数据,即视为责任单位审核无误的数据。
2.为保证采集过程中的及时沟通,特建立交流群:“工大教学状态数据采集”QQ群,群号:819107837。各单位用户名、初始密码及填报指南等请到该群文件中进行下载,群号:819107837。
3.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杨斐,联系电话:6576193,13948109776;电子邮箱:pjb@imut.edu.cn,地址:教研楼310室
附件1: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
附件3:2018年数据填报时间截点说明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