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发(筹)字〔2017〕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及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激励及肯定教师的杰出教学表现及对提升教学质量的贡献,形成良好的长效激励机制,在原本专科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审的基础上,学校制定《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评审办法(试行)》(内工大校发〔2017〕60号),将教学质量奖分为3个层次:“优秀教学质量奖”、“杰出教学质量奖”、“卓越教学质量奖”。
根据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岗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主讲1门及以上本专科课程。
4.近五年来,至少有3年为本专科生授课。
5.前两次所承担各门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6.前一学期未发生一般教学事故;前一学年未发生较重大教学事故;前两学年未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7.近两年未受过其他处分。
(二)“杰出教学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获得过优秀教学质量奖。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至少主讲2门本专科课程(讲授公共基础课教师需至少主讲1门本专科课程)。
4.近五年来,至少有4年为本专科生授课。
5.前两次所承担各门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为优秀。
6.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
7.近两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且未受过其他处分。
二、评审程序
教学质量奖评审程序由教师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等组成。其中“优秀教学质量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杰出教学质量奖”评审周期为2年。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申报
本学期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可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教务中心。
2.教学单位推荐
(1)“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办法
教学单位评审小组应结合以往日常教学检查、同行专家听课、领导干部听课、学生评教等多方面结果对申请参评人员进行初评,并以不超过本学期本单位任课教师总人数的3%为限额择优推荐(专门从事实验课教学的教师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不占本单位推荐名额)。
(2)“杰出教学质量奖”推荐办法
教学单位评审小组应结合以往日常教学检查、同行专家听课、领导干部听课、学生评教等多方面结果对申请参评人员择优进行推荐。
3.学校评审委员会初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申请参评人员进行初审,确定本学期参评人员。
4.学校评审委员会评议
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听课、查阅学生评教结果、检查教学文件、教学成果材料等方式逐段遴选,进行评审。对于申报“杰出教学质量奖”教师的教学质量评审要求不低于优秀教学质量奖,且在评审期限内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论文,学校每年公布一次阶段考核结果。
5.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学校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
三、各教学单位需填写《20 -20 学年第 学期 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由学院对申报教师按层次进行排序)、《20 -20
学年第 学期 学院在编在岗教师情况统计表》及《20 -20 学年第 学期 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教师课程表》等相关材料于本学期第十教学周周五(11月3日)前报送至教研楼331室,电子版发zlgl@imut.edu.cn.
联系电话:6577309;联系人:田彩玲
四、表彰及奖励
1.本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在2018年教师节进行表彰;“杰出教学质量奖”在2019年教师节进行表彰。
2.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教学质量奖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奖、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
1.凡在参评学年出现教学事故者,将取消该次教学质量奖参评资格。
2.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有承担观摩教学课及指导青年教师的义务。
附件:
1.20 -20 学年第学期 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
2.20 -20 学年第学期 学院在编在岗教师情况统计表
3.20 -20 学年第学期 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教师课程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