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5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具体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二、活动安排
学校将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学科特点和优势,切实落实各项创建举措。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峻 峰
成员:(按笔画顺序排序)
白朴存 孙志强 成 涛 刘醒君 李冬梅 李春萍 呼 和
2.工作进度
(1)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2)团队建设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附件1),认真组织创建工作。
(3)组织评选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个,并于10月20日前填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报送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办公室(教研楼504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团队进行评审,确定后向自治区推荐1个名额。
三、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
1.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团队及其成员申报自治区“自治区教学团队”、“自治区高校创新团队”、“自治区草原英才”、“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教学能手”、“自治区名教师”评审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学校将加大支持力度和宣传力度。团队及其成员申报学校“教学团队”、“优秀教学质量奖” 及教师职称系列评审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联系人:宋钰 梁海欧
联系电话:6575421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请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