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号
为提升新教师的课堂驾驭能力,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对新教师进行跟踪培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本学期跟踪培养工作以跟踪听课、助教工作、教学观摩、专题讲座、座谈会、工作坊、中期教学反馈、教学竞赛等形式进行。
二、培养对象
所有参加2016/2017学年新教师讲课资格认定的教师。
三、培养安排
1、跟踪听课及助教工作
(1)已通过讲课资格认定的新教师
A、本学期已经开始授课的新教师:指导教师应为新教师的讲课进行跟踪指导,同时新教师应继续进行助教工作;学校安排专家深入新教师课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文件的规范等内容进行指导。
B、本学期未开始授课的新教师:指导教师应继续指导新教师进行助教工作。
(2)未通过讲课资格认定的新教师:指导教师应继续指导新教师完成30学时以上的助教工作。
2、教学观摩
所有新教师均需完成8学时以上的教学观摩学习。
3、专题讲座、座谈会及工作坊
学校将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题讲座,并采取座谈会、工作坊等方式提升新教师的整体素养。
4、中期教学反馈
学校将抽取部分新教师进行中期教学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新教师讲课过程中的问题。
5、各种竞赛
新教师应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等各种竞赛,通过竞赛实现快速成长。
四、培养考核
6月下旬,需提交指导教师对新教师本学期表现的整体评价(附件1)。未通过讲课资格认定并准备参加本学期讲课资格认定的教师,还需提交本学期的助教工作记录及教学观摩笔记(附件2和附件3)。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指导教师整体评价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助教工作记录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
2017年3月13日